这两天,一则“花季女子在酒店离奇身亡,酒店老板竟私自火化尸体”的新闻,在各大新闻门户网站和媒体微博上热传,并很快引来了网友对酒店老板乃至警方的咒骂!

然而,事情的真相,却不仅令人大跌眼镜,更令同样身为媒体人的小编,感到心寒…

今天,就来和大家说说此事。

首先是事情的经过:10天前,在河南郑州市,一位年仅22岁的年轻女子,在当地一家快捷酒店身亡。警方接到报案后,立刻赶到现场,并通过勘察、调查走访、调取监控以及找到死者遗书等手段,最终认定死者系上吊自杀。

于是,警方通知了死者家属来殡仪馆查看死者遗体,并告知了死者的死因。当时,死者家属对孩子自杀的情况并无异议,之后则开始与酒店协商赔偿的事情。死者的遗体则仍在殡仪馆,等待火化。

按照常理来说,这则不幸的悲剧,到此本应告一段落了。但令人万万没想到的是,我们要说的故事,却才刚刚开始!

原来,几天后,就当警方以为此事已进入民事程序,警方的工作已暂时结束时,郑州本地的河南电视台却突然播发了一则令警方彻底懵掉的新闻。

这则新闻的主角,是那个上吊自杀的年轻女子的【叔叔】。而在这位【叔叔】的口中,案件的经过则发生了“惊天逆转”:

1、女子不再是上吊自杀,而是“离奇死亡”;

2、死者家属也没有看到孩子的遗体,而是认尸时遭酒店“阻挠”,遗体更被酒店“私自”拉到火葬场火化了…!

3、警方也根本没有调查此案,而是在“疑点重重”的情况下,却宣称孩子是自杀…

作为专业的新闻媒体,作为专业的新闻记者,在采访和报道一个新闻时,最基本的常识应该是多方求证核实,然后才能发布报道,而不能仅仅根据“单一信息源”就发布新闻,因为根据单方面说法而采写的新闻,往往容易失实。

所以,在此案中,河南电视台的记者当然可以报道死者家属的说法,但他们也应该采访酒店方,或者至少询问警方此事的情况。

令人震惊的是,河南电视台却在其记者根本没有采访酒店或警方的情况下,就播出了这则新闻。而河南本地一家最大的平面媒体,同样在没有与警方核实的情况下,就直接将这则新闻转发到了网上。

接下来,更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:从23日下午开始,从北京到上海再到深圳,一些在全中国都数得上名的大型新闻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,竟然也都在没有任何核实的情况下,就转载了来自河南当地媒体的这一新闻。这些地处超级大城市的新闻媒体和网站,按理说在处理新闻的经验上,应该比一些地方媒体更丰富一些。可在此案上,小编没有看到这种专业性,而是整个媒体的全线失守!

甚至于,某家门户网站在推送这条新闻时,为了让新闻更抓眼,还使用了“美女”一词形容死者。似乎该媒体的编辑看重的根本不是新闻事实,而是这条新闻能给他们带来多少点击量!

而另一家门户网站的河南分站,还在这条问题新闻的基础上发起了一个更加“偏颇”的投票,问大家怎么看这件事。其中五个选项每一个都是在将不明真相的群众的怒火,引向酒店和警方的…

结果,在这些不负责任的媒体扑天盖地的转发报道之下,众多网友被纷纷误导。在每个门户网站所转发的这条新闻下面,网友们几乎都在大骂酒店和警方,还有一些网友编造出了“警方如何与酒店勾结杀害无辜女子”的谣言。

结果,办理此案的@郑州嵩山路派出所在注意到这一舆情后,连忙在昨天傍晚就发布了案情通报,还原了事实的经过。

但实际上,在当地警方发布这则情况通报之前,也有一些网友已经发现了死者叔叔的说法太过离奇,呼吁其他网友等待警方说法。因为在让火葬场焚烧一个人的遗体前,需要办理大量的手续,这其中就要有医院的死亡证明,在这种警方已经介入的案件中,更需要警方的证明,更要由死者家属书面申请。

更重要的是,案件事发在郑州,这是河南的省会城市,而不是某个偏远基层地区。这里的火葬场岂敢在没有这些材料的情况下,就“私自”火化一个酒店直接运来的遗体呢?

而令小编觉得讽刺的是,这些质疑声音大多来自普通网民。

可是,面对新闻事件时,谨慎,理性与专业本应更多来自于我们的记者和编辑。 真是大写的尴尬。

限时特惠:本站每日持续更新海量各大内部创业教程,一年会员只需99元,全站资源免费下载 点击查看详情
站长微信:497764900